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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企业面临生死大考

  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由环保部制定的“新排放标准”可以称得上是“史上最严的标准”,它像一个“紧箍咒”,或将使得原本因为高煤价而生存艰难的火电企业雪上加霜,甚至命悬一线。火电企业的一场生死考验已经开始。

  过严的标准 难以完成的任务

  对火电企业而言,“新排放标准”总的来说标准过严。而且要求机组改造时限太短,是难以完成的任务。

  11月11日,北京鼓楼大街的汉华国际酒店里,一场热烈的互动讨论正在进行,讨论的内容紧紧围绕一个多月之后即将实施的“新排放标准”。

  作为此间召开的中国能源企业高层论坛的一个主题内容之一,众多的行业人士和能源企业对“新排放标准”给予了强烈的关注。

  “如果按照这个新的排放标准来执行的话,华电集团在西南地区可能不会建火电场。”在会议现场,华电集团公司科技环保处处长孙卫民做了如此的表述。而西南地区正是今年用电紧张的地区之一。

  不仅仅是企业有如此的“不满”,与孙卫民一样,对于“新排放标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王志轩则表示,“讲这个主题,我自己感觉到有点儿悲哀。”

  在王志轩看来,对火电企业而言,“新排放标准”总的来说标准过严。

  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原环保总局2003年发布的火电行业排放标准基础上有了大幅修订,业内人士评价此举“降低了污染物排放的最小额度,提高了新建机组和现有机组的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

  对于修订的原因,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称,旧版《标准》已经滞后于当前的环保要求,指标体系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环境保护形势。

  记者了解到,新版《标准》将火电厂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大幅调低,例如烟尘排放从50mg/m3调到30mg/m3,并且将原来“不同时段,不同标准”的模式改为“一刀切”;而投运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从400mg/m3下调到200mg/m3,新建电厂则从200mg/m3调到100mg/m3。

  以此标准来测算,到2015年时,需要进行去除氮氧化物改造的现有机组和新增的机组容量约为8.17亿千瓦,估计需投资1950亿元,年运行费用约612亿元;除尘和脱硫设施的改造和新建投资费用约需650亿元。

  “一个标准刚实行没有几年就变,变了之后又改造,有可能还没有实施,新的标准又出来了,而且要求机组改造时限太短,是难以完成的任务。”王志轩说。

  接受生死考验的火电企业

  电煤价格上涨本来就很严重,众多火电企业已经叫苦不迭,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严格按照环保部的排放标准,火电企业的出路只有两个:倒闭,或者造假,即大面积违法运行与违规。

  按照新的排放标准,在治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方面,中国现有绝大部分机组需要更换或重新上马脱硫、脱硝和除尘装置,这对已经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的火电企业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按照王志轩的估计,电厂改造短的三五十天,大改就时间长了。“到底多少电厂需要改造,还要认真测算,估计80%以上电厂要改造。”王志轩说。

  “电煤价格上涨本来就很严重,众多火电企业已经叫苦不迭,随着‘新排放标准’实施,火电厂每年都要加超过1000亿的运行费用,成本压力就更大了。”一位电力企业的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

  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由环保部制定的“新排放标准”可以称得上是“史上最严的标准”,它像一个“紧箍咒”,或将使得原本因为高煤价而生存艰难的火电企业雪上加霜,甚至命悬一线。火电企业的一场生死考验已经开始。

  以华电集团为例,孙卫民透露,华电集团火电企业2008年至2010年三年亏损面分别是64%,33%,44%,累计亏高达125亿元。

  “2011年经营形势更加严峻,预计亏损额将超100亿元。”孙卫民透露,“十一五”期间,华电集团获得中央环保专项奖金4939万元,仅占其环保投资的0.2%。

  “发电企业资产负债率已进入高风险区域,经营情况极为困难。”孙卫民说。

  尽管有媒体报道称近期有可能提高上网电价,但业内人士表示,即使实施煤电联动,要想抵消排污新标带来的成本负担,电价至少再提1.5分/度。

  “对于新标准的要求,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加装脱硝装置,而且有些设备改造,还需要挪地上地下的管线等。”王志轩说。

  王志轩表示,停机对中西部利用小时数低、亏损严重的火电厂更是雪上加霜。“我们初步分析,环保设施因标准提高增加年运行费用约900-1100亿元,而目前并没有配套相应的经济政策,电力企业很难在目前已经严重亏损的情况下承受如此大的运行成本。”王志轩说。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严格按照环保部的排放标准,在王志轩看来,火电企业的出路只有两个:倒闭,或者造假,即大面积违法运行与违规。

  “紧箍咒”该如何解?

  要统筹考虑总量减排、达标排放与发电生产、供电安全的关系。综合考虑脱硫、脱硝、除尘标准提高的综合影响。加大注资力度,加大对发电企业延期脱硝项目的补贴力度。

  一家地方电厂的负责人曾有如此的牢骚:在亏损的前提下,投入这么多的钱,执行这么严格的标准,却没有相关政策补贴,电厂怎么为继?这样的牢骚可以理解。那么,在“紧箍咒”之下,火电企业能否从非“倒闭”即“造假”的两难中走出来,寻找到既“减排”又“发展”的第三条道路?

  在王志轩看来,本次标准修订后颁布,也没有同步配套电价政策,其他补偿政策也不明朗。因此,更应该全部综合考虑,应综合考虑脱硫、脱硝、除尘标准提高的综合影响,综合考虑补贴。

  王志轩建议,一是健全烟气脱硝技术规范体系;二是将火电场延期脱硝、除尘、脱硫系统化考虑。

  王志轩同时认为,国外的污染物控制标准都是作为法律颁布的,要通过议会批准,而我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上一家说了算,虽然有法律依据,但应当认真反思。

  在孙卫民看来,要统筹考虑总量减排、达标排放与发电生产、供电安全的关系。他建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对五大发电集团优化安排,加大注资力度,加大对发电企业延期脱销项目的补贴力度,协调省、市财政将收缴的排污费集中补助给发电企业用于环保设施的再改造,解决发电企业融资困难问题。

  在孙卫民看来,发电企业面临资金紧、成本高等现状,无法承担高额脱硝建设费用和运行成本,他建议尽快出台脱硝电价,推动氮氧化物治理等环保工作,确保发电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在众多的业内人士看来,如何在经济发展与大气排放上求得平衡,国家层面应统筹考虑,找到环保和经济的平衡点,既不能为减排而因噎废食,也不能为了经济发展而不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