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企出新招 另类“长协”合同开始登场

2012年2月8日 来源:国际煤炭网 新闻作者: 浏览次数:0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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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企叫亏后,煤企也开始哭穷。煤电拉锯战并未因“煤价双限令”而结束。本轮煤电谈判中,煤企祭出了煤价“双轨制”并轨的法宝,以规避政策风险,提高销售额及盈利。

  在进行了连续两年的网上合同汇总后,2011年12月26日~30日,现场煤炭合同汇总会又在昆明重启。前往参会的煤炭贸易商刘军告诉记者,本届合同汇总会已不见历史上的空前盛况。

  据内部人消息,发电行业的牵头单位中能电力燃料公司,本次未派员参会,仅在北京组织了部分发电企业代表召开了一次内部会议。

  此轮谈判前,发电企业大规模、高频次的哭穷,让发改委年底前上调电价、对俗称“计划煤”的重点合同煤限涨幅5%、对“市场煤”实行最高限价的决策,被业界“猜中”。

  而在煤价双限后,煤企也有新的招数。记者了解到,签订“计划煤”、按比例搭售“市场煤”的另类“长协”合同,开始登场。这并未违反发改委的要求。只是在现有政策框架内,煤企开始挑战“计划煤”和“市场煤”的“双轨制”。

  逃避审查

  尽管不复往年盛况,但昆明谈判仍吸引了诸多能源界人士参加。对于重点合同煤的执行情况,前往昆明的一位参会人士告诉记者,煤炭企业人士已经达成默契:在面对媒体时,均称将坚决执行发改委的命令,上涨幅度不超5%。

  一位不久前参加过山西阳煤集团2012煤炭订货会的山西省火电厂人士透露,五大发电集团所签订的重点电煤合同,价格同比上涨了25元,“为535元/吨,上调幅度4.9%”,“表面看,该价格完全符合发改委的限价令;但合同热值却比以往下降了300大卡。依此折算,重点电煤合同价格实际是上涨了55元/吨,涨幅超过10%”。

  不少合同则是“有量无价”:不写价格,最后注明“详见补充协议”;亦可在合同正文上写“价格暂定”,或标注“可因市场原因调价”。

  从某种意义看,“这些只是一份运力合同而已”。在2011年12月29日24时的规定汇总时间截止后,五大发电集团一位高管向记者透露,“很多合同最终价格,仍未最后敲定”。

  “煤矿逃避合同审查,只是技术问题。”该发电集团高管自嘲。

  来自其他国内媒体的消息称,截至2012年1月4日,2012年合同煤网络汇总已告完成。初步统计2012年重点合同汇总量约12亿吨,比发改委8.346亿吨的框架量超订约44%。

  中央财经大学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副教授邢雷告诉记者,2011年汇总量11亿吨,也超9.31亿吨的框架量,“最终兑现率估计不足一半”。

  但记者也了解到,近几年发改委对电煤合同审查及合同兑现率要求越来越严,对有量无价或兑现缩水,不少煤企已开始有所忌惮。 “重点合同兑现率,已成众矢之的。”山西省煤销集团一位高管说,“公司对重点合同煤的兑现率很重视,相关部门会定期调查煤企的执行情况,如有疏漏必然加倍处罚。”据悉,山西焦煤集团和阳煤集团,都曾因此受到大额处罚。

  双轨制煤价,源于1993年进行的煤炭价格“部分市场化改革”。彼时,国家为确保电价稳定,设定了国有大型电厂的电煤价格,从而形成了“计划煤”、“市场煤”并存的价格双轨制。

  当初的设计,是希望通过“计划煤”来保证电煤供给;市场煤则作为煤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探路。

  不过,有专家认为,正是因为煤价的“双轨制”,导致了多年的煤电矛盾。资本趋利的性质,决定火电企业希望拥有更多的低价“计划煤”,而煤企则希望出售更多的高价“市场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