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金山发电有限公司荣获“全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2017年10月31日 来源:西乌金山发电有限公司 新闻作者: 浏览次数:17734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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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15日,在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西乌金山发电有限公司荣获西乌旗“全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西乌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地处美丽的锡林郭勒大草原西乌珠穆沁旗的巴拉格尔河中游西畔,这里民族风情浓郁,草原风光秀丽,被誉为“搏克健将摇篮、蒙古长调之乡、民族服饰之都、游牧文化之源”。民族文化优势得天独厚,资源丰富,是国家著名少数民族聚居地和能源基地。公司管理规范,注重安全生产、循环发展;重视环境保护与民族团结工作。充分发挥党建作用,不忘初心,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回报社会。2013年以来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出色的完成数个供热周期,使西乌旗人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温暖的冬天,公司实现了“建金山热电送西乌温暖”的奋斗目标,获得了社会、经济效益双丰收。
  
    公司目前安置当地人员就业234人,其中少数民族59人。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大力开展“ 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司各族员工增强主人翁和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汉族职工对少数民族的尊重和团结,为提高民族职工岗位技能,开展师徒结对、岗位练兵、重点帮扶等活动,积极促进民族职工技术水平的提高,使其更快融入到公司的发展中来。为使民族团结与党的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公司多次开展少数民族送温暖活动。几年来,用于牧区扶贫济困和社会捐助资金达48余万元,出动牧区扶贫、草原防火等百余人次。承担了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让当地居民切身感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效益。
  
    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作为发展理念;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改革精神,融入企业的生产经营之中,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成立以来,环境保护是工作的中心。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盟和旗政府对环保工作的要求,2015年投资1500万元对公司脱硫脱硝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使公司环保排放指标全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并实现在线联网监测。与此同时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大保护力度,努力达到绿化、硬化、美化、亮化的现代企业要求。先后对厂区路面硬化、厂前区弃土场治理、厂区绿化等工作投入资金169.32万元;对厂内储煤场安装了防风抑尘网;加强了运煤、运灰车辆管理,车厢必须全部用苫布覆盖,不碾压路边草场,使牧民草场得到了保护。
  
    “天道酬勤”,有付出就会有回报。公司先后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被自治区评总工会评为“工人先锋号”、被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评为“全盟先进基层党组织”、被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组织部评为“锡林郭勒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被中共西乌旗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砥砺奋进、不忘初心。成绩已成为历史,西乌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将以这次荣誉为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旗党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在集团公司科学发展战略指导下,向着更大的成绩勇敢前进,为把西乌珠穆沁旗打造成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上的草原明珠做出突出的贡献。(报道员:王振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