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限价令:权宜之计or治本之策

2012年1月12日 来源: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新闻作者: 浏览次数:0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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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30日、12日14日,时隔两周,国家发改委连发两条通知:《关于加强发电用煤价格调控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2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

    这是送给电企最好的新年礼物。

    此前,国家发改委宣布,从2011年12月1日起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其中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涨3分钱,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上涨每千瓦时2分6。

    “每千瓦时调高0.26元,可为火电企业增加600亿~700亿元年收入,可弥补因电煤成本提高造成的亏损。”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说。

    迫不得已

    为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秩序,稳定发电用煤价格,国家发改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决定对电煤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电煤限价令其实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但是实属无奈之举。”林伯强分析道。

    国家电监会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尖锐地指出:“两个通知的出台看上去很好。实际上,政府在市场面前节节败退。每年都是这样瞎对付!话说回来,这虽然不是什么正招,更谈不上治本之策,但至少不是南辕北辙吧。”

    林伯强分析说,限价令颁布后,可能会有煤炭生产经营企业采取降低热值、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毕竟800元/吨和550元/吨的差距太大了,不排除有些煤企少卖合同电煤,多卖市场电煤”。

    刚从重庆出差回来的中国矿业大学教授王作棠对《中国科学报》记者介绍说,重庆的煤价要降30~50元,至少2012年不会涨价。“因为房价下跌的关系,钢铁、化工、铸造等工业耗煤大户的煤耗都在下降,而产能却在上升。

    粗略估算,2010年全国发电用煤约17亿吨,其中30%为重点合同煤,价格低于市场煤每吨100~300元。据此测算,与市场煤相比,重点合同煤至少有500亿元的价值流失。

    可解近渴

    “很多地方政府限制煤出省,否则就要收取各种中间费用。”林伯强期望国家发改委能借此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根据《通知》的要求,省级以下地方有关主管部门越权或私设煤炭基金和收费项目的,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自行取消。省级政府征收基金幅度不得超过23元/吨,低于23元/吨的维持目前水平,未设立的不得设立,并不得对省内外用煤区分征收。

    这将有利于市场煤价格回落到约800元/吨的水平。当然,限价容易,但电煤价格下来不容易。“对国家发改委来说,这仍是个比较大的挑战。”林伯强说。

    林伯强预测,电煤限价令的实行和上网电价的上调,会使得有些电企稍稍缓解亏损局面,但全国并不平衡。“大家对电厂建设不热心,特别是建火电厂,会不会导致电力短缺?另外,水的问题仍是个瓶颈问题,湖南贵州等省仍会缺电。”

    制度改革远比行政干预重要。林伯强认为临时价格调控可解近渴,但是,本轮调控的结束,煤电矛盾依旧。行政调控是短期行为,不是长效机制,政府应该尽量避免资源产品价格管制,破解煤电难题需要长效机制和体制变革。
上述国家电监会官员也表示,不要再纠结于目前一星半点的改良,呼吁取消双轨制。“现在的双轨制让一些人倒卖运力指标,发了黑财。”

    业内人士估计,拥有煤电一体化概念的上市公司有望成为本轮煤电价格调整的赢家,如中国神华、内蒙华电、西山煤电等。中金公司预测,受此轮上网电价上调影响,中国神华将增加税后净利润2.1亿元。2011年12月1日,中国神华董秘黄清在海南三亚表示,神华预计今年完成煤炭销售3.6亿吨,发电量1510亿千瓦时,公司可从中获利30亿元。

    据悉,电煤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基本稳定后,国家发改委将及时公告解除临时价格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