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谈判开启 “红利”被稀释

2012年1月12日 来源: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新闻作者: 浏览次数:0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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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的12月份,电厂和煤企为了签订第二年的电煤供应合同,都要进行一番“激战”。煤企想办法提价,电厂则尽力压价,今年也不例外。
  
  “今年电厂所签合同的电煤价格,上涨幅度不会超过发改委规定的5%,煤企一般会通过降低热值等方式,变相提高价格。12月份电价上调后带来的收益,肯定要被上涨的煤价抵消很多。”山西省内一家电厂的权威人士告诉笔者。
  
  2012年的重点煤合同谈判,重组整合后的煤企议价权不断提高,电厂的谈判地位则在继续下降。很多电煤合同仍将面临有量无价的局面。

  新政利好局面被稀释
  
  12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电价上调措施实行,山西省上网电价由原来的35.62分上调到38.57分,上调了2.95分。
  
  此外,山西各家电厂也不同程度地享受到了政策“红利”。此前联名“上书”请求政府扶持的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可在煤价保持稳定的情况下,月亏损额减少60%。
  
  但是,这种情况或将难以持续。明年,电厂因发改委上调电价所得收益,或将被上涨的电煤合同价格所稀释。
  
  山西省一电厂一位高姓负责人表示,在不久前举行的阳煤集团2012煤炭订货会上,他们所签订的电煤供应合同价格相比以前的订单,上涨了25元,为535元/吨,上调幅度为4.9%。国家发改委此前曾发文规定,2012年的重点合同煤价格的上涨幅度,不能超过5%。
  
  上述高姓负责人表示,2012年的电煤热值,相比以前的订单下降了300大卡/吨。依照目前的煤价,这些热值折合成标煤价格是20多元/吨,所以电煤合同价格实际是上涨了45元/吨,此前上调的电价每度被稀释掉了2分多。
  
  笔者还了解到,上述电厂所签电煤全部为公路运输,且靠近阳煤本部产地,运输费用较低。

  电煤合同仍会有量无价
  
  此前,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煤电价格调控措施答记者问时曾表示,此次允许合同煤在一定幅度内上涨,“有利于适当缩小合同煤与市场煤的价差,调动煤炭企业保障合同煤供应的积极性。”
  
  据悉,在山西煤销集团2012年铁路重点煤炭供需衔接会上,与往年一样,所签订的合同中不写具体价格,只写按照国家发改委 《关于加强发电用煤价格调控的通知》的精神,具体执行方面,仍由双方每月签订补充协议。
  
  与此同时,21日发布的最新一期环渤海动力煤指数,已降至821元/吨,离明年800元/吨的封顶线越来越近。
  
  此前,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曾表示,与煤炭开采成本相比,800元/吨的价格并不低,加上限煤令使得运输成本下降,煤炭市场“卖方市场”局面并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