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顶牛”未尝不是一种进步

2012年1月12日 来源: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新闻作者: 浏览次数:0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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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今年发改委明确划出重点合同电煤涨价范围,并再次缩短谈判时间,但煤电双方顶牛、谈判进展缓慢的情况并未改善。随着合同汇总截止日期的临近,各地的订货会才开始扎堆召开,但直至订货会结束,仍有很多企业未能抱“煤”而归。
 
  多年来,中国的电企和煤企一直都是在“合谋”中上演着“逼宫”发改委好戏,难得一见的彼此“顶牛”形成的内耗,渔利者终于轮到了普通居民消费者。

  2011年,中国通胀因素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观,中央政府在采取各种政策努力之后有效地抑制了物价的增长,但人们仍然心有余悸,和个人平均工资水平增速相比,物质的上涨幅度依然削弱了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幸福感。

  在中国,煤还是最基本的能源来源,火电的比重仍在增加,中电联的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火电发电315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3%。能源结构上,在核电、风电还没有能力取代火电的份额之前,就意味着煤企、电企有充分的话语权对抗发改委的政策,一次次地使用“逼宫”涨价的套路。

  能源价格在物价总水平控制中的作用自是不必多言,煤、电价格的稳定与否决定了中国在通胀问题上是否有足够的智慧解决问题。持续存在的通胀压力不仅在理论上回答了在龙头上控制能源价格的厉害关系,也在现实中反复地给予了人们深刻的教训,与煤、电价格机制相比,成品油价格机制的不合理性影响之大,价格传导效应之强烈对中产及普通阶层人士的日常生活有切肤之痛。

  此次煤电双方顶牛、谈判进展缓慢并未出于两者的本意,而是发改委给出的限价政策令双方都试图通过博弈达到极可能的利益******化。“合同煤价涨幅不得超过5%;直达运输市场的电煤价格不能高于2011年4月份的水平。”是“看得见的手”直接对2012年物价总水平控制拉出的红线,煤、电双方在红线范围内的顶牛未尝不是一种进步。

    2008年国际金融风暴爆发以后,后金融风暴时代的理论层面和现实层面都清晰地认识到了政府对市场的有效干预是不可避免的,亦是市场本身的一种需求。对中国而言,相对于垄断行业来说,市场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之前,对垄断行业的监管轻易“放手”是不负责任的行为。煤、电企业利用垄断性行业资源恣意涨价是完全可以预计的,利用成本升高作为借口是垄断行业的惯例,如果政府相关部门不介意管理,倒霉的不仅仅是普通市民阶层,由此带来将是中国经济的连锁反应,以及加剧社会动荡的不可控因素。前苏联解体在经济上的表征即是垄断行业维护既得利益小集团高福利,从而引发社会不满的结果。
 
  煤电顶牛不代表煤电双方的“合谋”关系分手,充其量不过是在发改委的政策高压下,双方的一次内耗动作。2012年的阶梯电价呼之欲出,电企的涨价决心势不可挡,煤企不甘心电力独享涨价收益,利用中间商进行交易的方式也是煤电交易的公开秘密,无论成本如何增加,最终都会在用电价格上转嫁给消费者。

  煤、电作为能源资源,建立其价格的透明机制会有效阻遏通胀因素的增长,事实上,则是中国消费者被挤出定价机制的话语体系,不透明的成本信息与所谓的公共事业领域中的价格听证机制没有丝毫的对接,发改委作为煤、电的双方的裁判者也没能在信息上给予公众更多的解释和披露,人们以往看到的只是“神仙打架发改委手足无措”。

  难得在2011年看到发改委强硬地限定煤电双方的价格红线,由此煤电顶牛的进步意义是消费者不必太过担心2012年电价上涨后的价格传导效应太过离谱,人们终于可以把忐忑的视角专注于成品油价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