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令效果将取决于各方博弈

2012年1月12日 来源: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新闻作者: 浏览次数:0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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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国家发改委11月底出台了电煤限价令,但对市场电煤实行最高限价并非首次,而其效果也要在2012年需求放缓与政策松动的博弈中体现。

    2008年6月19日和7月23日,国家发改委曾连续两次发文,对发电用煤价格进行临时干预。2008年6月19日,国家发改委在公告中要求,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其出矿价均以2008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为最高限价。尽管当时主要高耗能产品产量增速已经明显放缓,但由于当时国际市场油价、煤价仍处于上升阶段,市场投机热情高涨,限价政策还是没有能够抑制住煤价上升势头。

    之后短短一个月之内,大同5500大卡动力煤坑口价就从495元/吨上涨90元至585元/吨,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平仓价则由6月23日的850元/吨,快速上涨至2008年7月21日的980元/吨。无奈之下,2008年7月23日,发改委只好出台进一步干预措施,要求各产煤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掌握主要煤炭生产企业2008年6月19日及之前重点合同和非重点合同电煤结算价格、热值等,作为煤炭生产企业执行限价的依据。

    二次限价政策出台之后,坑口和港口煤炭价格均回到了限价水平。表面上看这是限价政策取得了成效,但实际上这是市场行为使然。当时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已经濒临爆发,国际市场金融资产和大宗商品价格均已开始明显回调,实体经济也已经开始感受到阵阵寒意。这种背景下,政府二次限价政策所起的“药效”自然非凡。

    相比于上次限价而言,此次限价政策起始时间是2012年1月1日。从目前情况来看,出现煤炭价格像2008年一样快速上涨的可能性很小,倒是下跌的风险挺大,让市场感觉对明年电煤价格采取最高限价措施似乎没有太大必要。

    从全球经济来看,近期的欧盟峰会和欧美央行议息会议,并未带给市场太多信心。展望明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将是大概率事件,能源需求增速自然也会适当回落。

    虽然中国货币政策仍将维持稳健基调,但总量放松的逆周期操作已经开始。如果明年国内经济能够“一枝独秀”,仍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市场煤价格因需求旺盛而面临快速上涨,限价措施就未必能够发挥作用。

    总之,限价令效果如何关键还看政策执行力度。如果最高限价政策强力推行,只能催生黑市高价交易,表面上价格限制了,实际价格却出现了明显上涨,最终扰乱了市场秩序;届时仍需要国家发改委像2008年一样出台进一步干预措施,强化对于坑口煤炭价格管理,否则限价令仍将流于形式。因为政府限价令难以对煤炭贸易商发挥作用,如果不对坑口价进行限制,如果坑口煤价上涨,在港口从事煤炭贸易的经营企业也只能顺势提高销售价格。

    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量较2011年减少9800万吨,表明发改委正在逐步减少合同煤总量,扩大市场煤数量,由此反映出政府仍有意逐步放松对煤炭市场的调控力度,推动煤炭交易的市场化进程。